世界银行集团各下属机构归其成员国政府所有。在各机构内部,成员国政府对所有事项——不管是政策和财务事项,还是成员资格事项——都拥有最终决定权。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拥有186个成员国,几乎包括了全世界所有国家;国际开发协会拥有170个成员国,国际金融公司拥有183个成员国,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拥有175个成员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拥有144个成员国。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议条款规定,一国如要成为世行成员,必须首先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成员资格取决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的成员资格。 世界银行下设集团秘书处,负责协调世行股东开展工作。秘书处下设成员资格与股本认购处,负责处理新成员事项。 各成员国通过理事会和执行董事会对世行集团进行管理。世行各机构的所有重大决定都由这两个主体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