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种制定和管理养老金方案的方法。这里介绍几种基本的分类。 为了尽可能地扩大一个国家的养老金覆盖面,世界银行主张建立一种多支柱的体制,其中各支柱通过不同方式增加和管理养老金方案中的资金。这些支柱相互补充,并保证一个国家有尽可能多的人能在晚年安享养老金。  |  | 多支柱的养老金体制 | | | | | | | 一个多支柱的养老金体制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 ![]() |  | | 零支柱:社会援助性方案。这种方案用一般岁入保证来最贫困的老年人不陷入贫困。 | |  | | 第一支柱:与收入有关。这种方案一般是固定收益式的无资金方案,如现收现付方案。 | |  | | 第二支柱:强制性储蓄。这种方案一般是全基金式的固定缴费方案。 | |  | | 第三支柱:职业性方案。公司为雇员建立的储蓄方案,一般是基金式的固定缴费方案。 | |  | | 第四支柱:个人的、自愿性的方案。个人建立一个私人储蓄账户,以储蓄更多的资金。可能会有相关的税收优惠。 | |  | | 五支柱:家庭方案。为无业家庭成员遗属支付养老金的方案。 | |  | | |  | 固定收益与固定缴费 1. 固定收益:政府对一个劳动者作出的关于养老金数额的承诺,一般是最终工资的一个百分比。 2. 固定缴费:一个劳动者必须为某种养老金方案缴付的工资的百分比,一般是政府强制要求的。劳动者的缴费资金进入一个账户,产生利息,直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资助方法 1. 无基金或半基金式方案:这种方案积累的资产不足以偿付债务。固定收益式方案往往是无基金式的。现收现付方案属于此类。在现收现付方案中,目前的养老金是用当期劳动大军的工资支付的。 2. 全基金式方案:这种方案积累的资产与负债相等。固定缴费方案一般是全基金式的。强制性私人储蓄属于此类。 养老基金的管理 1. 政府可以直接管理养老基金。 2. 政府可以把管理工作承包给私营公司。 在这方面有多种不同做法。例如在某些拉丁美洲国家,政府对储蓄金的数额有强制性的要求,但劳动者可以自己选择养老基金。 世界上大多数养老金方案都是政府办的养老金方案(半基金式或无基金式的固定收益方案)。自从智利在1981年引进了全基金式的、由私营部门管理的固定缴费方案之后,二十多个国家已经把它们的部分养老金方案转变为这种方案。 |